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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受茂名市茂南區(qū)鰲頭鎮(zhèn)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6年10月14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的對生物有機肥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現將原公告內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 原招標公告:
(一)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6 年10月14日08時30分起至 2016年10月20日 17 時 00分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時攜帶資料報名: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函;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3、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4、稅務登記證副本;5、購買人的身份證。(以上資料, 1為原件,2、3、4、5為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原件核對)
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取得合法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相關的經營范圍;
3.產品必須依法取得三證:肥料登記證(含臨時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項目商務要求:
3.3 采購單位按中標供應商提供的供貨清單檢驗產品合格證、產品成份含量、使用說明書和生產日期、質保期等資料檢查產品。產品質檢由第三方具有質檢資格的機構進行質檢,質檢報告如果不及格的情況,中標供應商自行負責全部責任。
4. 結算及付款方式
4.1 結算方式:按合同約定,賣方憑買方驗收合格單按合同價格以普通購貨發(fā)票(或增值
稅發(fā)票)用銀行匯票(商業(yè)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結算。
4.2 付款方式 :
(1).按合同約定,賣方憑買方驗收合格單按合同價格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銀行匯票(商業(yè)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結算。
(2).合同全部貨物交付采購人,經采購人委托茂名市質量監(jiān)督檢測所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并由中標人開具合法的全額完稅銷售發(fā)票給予采購人, 30日內支付貨款。
(3)、產品質量檢測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支付(從貨款中扣除)。
更改為:
(一)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6 年10月17日08時30分起至 2016年10月21 日 17 時 00分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時攜帶資料報名: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函;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3、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4、稅務登記證副本;5、購買人的身份證。(以上資料, 1為原件,2、3、4、5為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原件核對)
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取得合法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相關的經營范圍;
3.產品必須依法取得肥料登記證(含臨時證)、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項目商務要求:
3.3 采購單位按中標供應商提供的供貨清單檢驗產品合格證、產品成份含量、使用說明書和生產日期、質保期等資料檢查產品。
4.結算及付款方式:由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協商。
代理機構聯系人:鄭小姐、黃小姐 采購人聯系人:吳女士
電話:0668-2919238、2919838 電話:0668-2788933
傳真:0668-2919838 傳真:
地址:茂名市迎賓一路6號大院3號梯6樓 聯系地址:
郵編: 525000 郵編:
開戶行:中國銀行茂名迎賓路支行
帳 號:710764769605
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